人民網北京5月30日電  (熊旭) 今天,北京市教委在官方微博上就今年高考新增思想品德加分政策的報道予以說明:該政策不是我市今年新增政策。北京今年沒有學生獲此加分,近十年高考也無考生獲得此項加分。申請加分的審核程序為:中學推薦,市教委核准,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批准。由於資格審核嚴格,近十年來北京高考無考生獲得此項加分。
  據悉,早在1987年國家教委發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中,就曾提出對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學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決定可以適當降低分數,由學校審查錄取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2001年《教育部關於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也有類似表述。
  2010年7月,國務院發佈《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提出要“清理並規範升學加分政策”,同年11月,教育部等五部委聯合發佈《關於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和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在2014年高考中開始執行新加分政策。此後,陸續有省份撤銷了“思想品德及見義勇為”等加分項目,在沒有撤銷的省份,也進一步細化了對此項加分的明確要求。
  教育部相關人員曾對本網記者表示,此項並不是新提出的加分項,各省市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在總加分政策上,合理適度調減加分項目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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